CFP供圖
  僅就建築本身的外形而談奇特與否,既無判別定法,也不一定合理。真要為“奇特建築”挑刺,應該從其設計過程、建設理念中找問題。
  近日 “銅錢樓”、“福祿壽”酒店這類屢遭吐槽的“奇葩建築”,以後很可能不會獲批建造了。在中國科協主辦,廣東省科協承辦的“第三十四次中國科技論壇——綠色建設美麗中國論壇”上,廣東省建築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楊仕超透露,國家建設部擬為“奇怪建築”設判定准則,如果設計方案被判定為“奇怪建築”,則不予批准建造。(11月21日《廣州日報》)
  有建築專家曾說,中國的大城市已逐漸成為外國建築設計師的游樂場。看看很多城市那些光怪陸離的巨大建築,“游樂場”這一說法並非沒有根據。國內國外都曾評選過諸如“十大最醜建築”之類的另類獎項,屢見一些中國建築上榜。此次國家建設部擬為“奇怪建築”設置判斷準則,對於拯救城市天際線確實是一件好事。但難題也在於,究竟怎樣才算是“奇特建築”呢?在我看來,單以外形美醜來評價是否奇特,可能不算公允。審美本是很個人、很主觀的事情,別說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同一個人十年前和十年後的審美觀也可能相去甚遠。哪怕是世界上公認對建築審美十分註重的法國,一些完工時曾惡評如潮的“奇特建築”,後來卻逐漸被人們喜愛,比如貝聿銘的玻璃金字塔,比如管線全部外露的蓬皮杜藝術館。
  僅就建築本身的外形而談奇特與否,既無判別定法,也不一定合理。真要為“奇特建築”挑刺,應該從其設計過程、建設理念中找問題。一者,很多“奇特建築”的出爐,是崇洋媚外、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現。很多城市大搞建設,不是從本地出發,不是從實際出發,而是唯外國專家馬首是瞻,設計出來的建築毫無本地特色。一些好似“天外飛仙”般的設計雖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但缺少能喚起本地居民認同感的元素。
  二者,是一些“奇特建築”與其說是建築師的靈感,不如說是順著一些權力干預的嗜好而為。要建地標建築,就一定要“語不驚人死不休”;能建多高建多高、能建多怪建多怪……也許正是“甲方”提出了這些“奇特”的條件,行政權力干涉了本應交給專業人士負責的設計領域,作為“乙方”的設計師才不得不拿出“奇特”的設計稿來。說不定一些本來很接地氣的設計稿,到了甲方那裡卻被認為沒特色,只能推倒重來。三者,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公共建築,建設資金是從納稅人口袋中掏出來的,建完之後又是給廣大民眾使用的,理應追求功能至上、經濟節能,至於外形是否“石破天驚”,只是次要考慮。
  公共建築的功能若讓位於外形,造成建設資金超支、維護費用龐大,最終為有形和無形成本買單的,還是廣大市民。因此,這些公共建築的決策過程中應設置充分的民意征求環節,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的公共建築,強行建設出來只是勞民傷財,吃力不討好。
  (張漲)  (原標題:雷人“奇特建築”不僅是審美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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