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今年28歲的秦某吸毒後產生幻覺,持鋼管闖入一市場內兩家門店打砸,致兩門店損失17萬餘元。記者昨天獲悉,秦某以尋釁滋事罪被延慶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5個月。
  延慶縣檢察院指控,今年4月22日12時許,秦某手持鋼管進入一市場北商東排19號店鋪,無故打傷羅某後,又進入該市場一門店及一網吧內,將門窗、電腦、服務器等砸壞。據鑒定,羅某為輕微傷,門店及網吧損失分別為1571元及174315元。
  延慶法院審理後認為,秦某故意毀壞私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鑒於秦某能認罪悔罪,且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方諒解,可從輕處罰。但此前秦某曾被行政處罰過,故又應從重處罰。最終,延慶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3年5個月。  (原標題:吸毒後打人又砸店男子被判3年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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