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青島8月27日電 (趙玥博)記者從青島市衛計委獲悉,青島市醫療糾紛調解中心於9月1日正式啟用,各區市也將於今年記憶體年底前成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
  為發揮調解工作在化解醫療糾紛中的重要作用,確保調解中心的公化療副作用正性、專業性,市醫調中心將邀請醫學專家和法律專家參與醫療糾紛的調解工作,並聘請醫學專家和律師作為醫調中心的兼職調解員。
  此外,醫療調解將實行公益性免費調解,對醫患雙方都不收取費用,其經費保障固態硬碟除由政府提供外,再通過吸納社會捐贈、公益贊助等途徑籌措工作經費,擺脫與醫患雙方的利益關係。
  在操作方式上,醫療糾紛發生後,患方索賠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由患方與醫療機構自行協商解決,形成文書報市醫調中心備案;患方索賠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15萬元(含15萬SD記憶卡元)以下的,可直接到市醫調中心進行調解;索賠金額超過15萬元以上的,須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或司法鑒定後,市醫調中心才可受理。醫患雙方同意接受市醫調中心調解的,填寫申請表,市醫調中心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受理。
  根據規定,經青島市醫療糾紛調解中租屋心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法院確認合法有效的調解協議,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青島市醫療糾紛調解中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專業組織,是中立、獨立的“第三方”醫患糾紛調解機構,是公益事業服務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是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一項主要內容,不同於醫患雙方協商和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等傳統的醫療糾紛解決方式,其引入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作為中立的第三方來調解醫患糾紛,被社會各界稱為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完)  (原標題:醫療糾紛有“裁判”可找 青島公益調解中心下月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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